12月25日讯 据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”12月23日披露案例:黄某在某羽毛球馆进行运动突然昏迷倒地,球友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急救心肺复苏,随后,球馆工作人员和保安接手心肺复苏一直持续至救护人员到达现场。同日,黄某抢救无效,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(推断)书中载明黄某的死亡原因为猝死。
黄某亲属认为,羽毛球馆在事件发生后,对黄某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、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20余万元。羽毛球馆辩称,黄某死亡是自身原因所致,球馆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急救,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。
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:羽毛球馆对黄某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 20%的赔偿责任,羽毛球馆赔偿黄某亲属20余万元。
羽毛球馆不服,提起上诉。
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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